作者: 管悦 法学博士

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的构成

到目前为止,皇后律师事务所已经为全球众多企业出具了涉及包括网络游戏、矿产、旅游、运输、虚拟货币、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医疗器械、公司上市、新能源、高铁、证券在内的诸多行业和用途的法律意见书。今天,皇后律所想就法律意见书的构成做一下总结,让对法律意见书有兴趣的企业和个人更加了解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和重要性。

法律意见书是在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某一个或多个问题给出详细法律解答的专业性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的作用非常大,它可以保证企业在进行某些商业行为的时候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法律意见书一般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1. 法律依据
    这部分会列出将要在该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现行法律法规。因为该法律意见书中的所有法律意见都将基于这些法律法规给出。
  2. 背景概述
    这部分是对一些事实的陈述,比如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合法性等等。
  3. 问题识别
    这部分将列举出法律意见书所要回答的问题。
  4. 法律意见
    这部分将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法律层面的专业和详细的解答,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在这部分会有严谨的法律逻辑体系,通过分析各条与问题相关的法条,确定法律意见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针对个别类型的法律意见书,也会有案例分析、政府政策研究等内容。
  5. 结论
    这部分将把问题的答案以总结性的方式再次列出,以方便客户在后期的操作当中查阅。

可以看出,一份好的法律意见书是有严谨的体系的。因为一份好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能够最大化保证客户利益。可以说,一份好的法律意见书,是企业在实施计划过程中的指南针。

“结婚不持异议证明”办理条件

在印尼居留的中国公民与印尼公民在印尼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应印尼民政部门要求,中国公民可申请办理《结婚不持异议证明》。申请结婚不持异议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中方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中方在国内(户籍地或长居地)公证处开具“未婚声明公证”并到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印尼驻华使领馆做“双认证”;
  3. 中方KITAS或KITAP原件及复印件;
  4. 中方在印尼工作的公司开具工作证明;
  5. 中方入教证明(视对方宗教情况);
  6. 印尼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印尼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印尼方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穆斯林的单身证明须由本人地方宗教事务处KUA出具;非穆斯林的单身证明须由地方民政局Disdukcapil出具,不受理非KUA或Disdukcapil出具的单身证明);
  8. 印尼方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9. 双方各手写一份相识经过并签字、签日期(内容:认识时间、如何认识、交往时长、双方沟通语言、双方职业、是否见过对方家人、是否了解对方家庭情况、印尼方是否去过中国、婚后是否拟在印尼生活等);
  10. 两人相处过程中的照片3张(最好包括见对方父母的照片)。

注 :使馆在初审后可能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要求您出具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电子系统运营商(PSE)登记

最近,媒体上出现了很多关于电子系统运营商 (PSE) 法规的新闻,这些法规涉及到谷歌、Facebook、Instagram 等几家大公司。印度尼西亚通信和信息部 (Kemenkominfo) 警告将会封锁所有未注册通信和信息部推出的私有范围电子系统运营商 (PSE) 的公司。

在我们进一步讨论 PSE 之前,我们最好先了解 PSE 是什么。根据通信和信息部的官方网站显示,电子系统 运营商(PSE) 是指任何个人、国家管理部门、商业实体和社区,为了他们自己的需要和/或其他方的需要,单独或联合向电子系统用户提供、管理和/或操作电子系统。

那么谁应该注册 PSE?根据 2020 年第 5 号通信和信息部长条例,有义务注册 PSE 的人是通过互联网在网络上的门户、站点或应用程序,用于:

  1. 提供、管理和/或经营商品和/或服务的供应和/或贸易;
  2. 提供、管理和/或运营金融交易服务;
  3. 通过门户网站或网站下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通过其他应用程序向用户设备发送付费数字材料或内容;
  4. 以数字平台、网络服务和社交媒体的形式提供、管理和/或运营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电子邮件和在线对话;
  5. 以文字、声音、图像、动画、音乐、视频、电影和游戏或其中部分和/或全部组合形式的搜索引擎服务、电子信息提供服务;和/或
  6. 为与电子交易活动相关的公众服务的运营活动处理个人数据。

注册私有范围 PSE 的义务必须在电子系统用户开始使用电子系统之前履行。

长期法律顾问的角色和作用

长期法律顾问,英文中被称为Retainer。这是特指律师与其委托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具有连续性。一般来说,长期法律顾问的合作关系至少为一年。因此,可以说长期法律顾问是一种较长周期的法律授权行为。

基本上,长期法律顾问业务可以在法律问题发生之前或法律问题发生之后,由公司或个人使用。长期法律顾问具有保护公司或个人,使法律问题不发生或将问题发生后所产生的后果降到最低的功能。

对于公司来说,长期法律顾问的作用是作为公司的法律代表,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包括:

诉讼

在民事案件中,长期法律顾问可以帮助委托人作为原告或被告、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以及民事案件的证人代表、陪同和提供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中,长期法律顾问可以帮助委托人代表、协助和提供在法律案件中作为报案人或被报案人、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非诉讼

在非诉讼案件中,长期法律顾问作为法律代表,根据与委托人有关的印度尼西亚法律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

非诉讼案件中长期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制定协议、审查协议、制定法律意见书、法律起草、法律审计、准备股东大会文件以及帮助处理所需的公司许可申请等与法律有关的任何事情。

在日常的法律事务中,我们强烈建议客户使用长期法律顾问服务,因为使用长期法律顾问比使用普通的单项律师服务具有更大的优势。这些优势包括降低法律咨询的成本,享受更加多样化的服务,得到解决诉讼和非诉讼问题的帮助。因此,法律服务将不再局限于某一特定案件,而是可以同时处理多个案件。

偿债义务延期 (PKPU)

在商业世界中,债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很多企业家对此问题无比头疼,因为它会导致公司的现金流减少。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可以通过偿债义务延期 (印尼语:Penundaan Kewajiban Pembayaran Utang,缩写:PKPU) 来解决,该义务延期可以向商业法院提交。

PKPU的法律依据已在2004年第37号关于破产和PKPU的法律中加以规定,其中第222条第 (2) 款指出:

 “不能或预期不能继续偿还到期和可收回的债务的债务人,可以申请偿债义务延期,以提交包括向债权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和解计划。”

在印度尼西亚法律中,PKPU分为两种,即临时PKPU和永久PKPU。临时PKPU由商业法院裁决,在宣读判决后的45天内有效。在这45天内,债务人必须制定清偿其对债权人债务的和解计划。永久PKPU将在PKPU临时判决宣读后的270天内生效。在这270天内,债务人必须制定清偿债务的计划,而不是还款期限。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商业法庭将裁定债务人破产,并收缴其所拥有的财产,用以偿还所欠债务。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PKPU是一种简单、快速和低成本的商业纠纷解决方案,因为它不需要像地方法院的民事诉讼那样花费很长时间。

公司和法律实体必须缴纳的所得税种类

在任何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税收都是整个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通过税收,人们可以享受道路、航站楼、车站、机场等基础设施。 因此,国家希望其公民遵守税收规定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不仅仅是居民,公司或法律实体也都需要缴税。

每个公司税都与所得税相关。 所得税(PPh)的含义是一种向特定方征收的税种。 因此,公司税不仅适用于印尼公司,也适用于外国公司。

因此,任何人都必须履行缴税义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 (PT)、有限合伙制公司 (CV) 和事务所 (Fa)。 此外,这些公司和法律实体都必须拥有纳税人识别号 (NPWP) 。

那么,上述公司和实体需要和必须缴纳哪些公司税呢? 这里有八种企业所得税需要了解。

  1. 第21条所得税 (PPh 21)
    第21条所得税是每月必须缴纳的税款。 该税款来自纳税人的收入,例如工资、津贴或其他服务费。 公司通常已经直接从纳税人或雇员的工资中扣除。 然后将已支付的预扣第21条所得税证明提交给员工。
  2. 第 22 条所得税(PPh 22)
    第22条所得税适用于某些从事出口、进口和再进口贸易活动的国有和私营企业实体。 但是,该税只有在买卖双方之间获利时才能征收。
  3. 第23条所得税 (PPh 23)
    第23条所得税在双方发生交易时向纳税人征收。 这些交易包括版税、礼物、利息或租金。 但是,也可以是建筑物或服务等商业交易。
  4. 第25条所得税 (PPh 25)
    第25条所得税是一种分期缴纳的税款。所欠税款必须在一年内缴纳,其目的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此税款必须由纳税人自己支付,不能代缴。
  5. 第26条所得税 (PPh 26)
    第26条所得税是对外国纳税人从印度尼西亚获得的收入征收的所得税。若适用印度尼西亚的规定,则费率的比例是净收入估值的20%。 但是,若适用税收协定(Tax Treaty)的规定,则费率将由具体的条款和条件决定。
  6. 第29条所得税 (PPh 29)
    第29条所得税是年度所得税申报表(SPT)中列出的少缴所得税,即相关纳税年度应缴所得税的剩余部分减去第21条所得税、第22条所得税、第23条所得税、第24条所得税和第25条所得税的抵免额。
  7. 第4条第2款所得税(PPh Pasal 4 ayat 2)
    第4条第2款所得税也称为最终所得税,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而异。例如,对于1个纳税年度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个体经营或在线企业,税率为1个纳税年度总销售额的1%。
  8. 第15条所得税 (PPh 15)
    第15条所得税是向从事航运业、国际航空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的纳税人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于刚起步的公司来说,税收通常是非常复杂的。 因此,为避免企业税方面的错误,建议纳税人直接到当地的税务办公室进行更加详细询问和确认。

印尼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印度尼西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国外投资者前往印尼开设公司。而投资者们往往无法分清注册资本、已发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皇后律所今天就这个问题和广大的外国投资者说明一下。

在印度尼西亚关于公司设立的法规中,将资本分为三种,即注册资本(modal dasar)、已发行资本(modal ditempatkan)和实收资本(modal disetor)。

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或公司成立契约文件中提到的公司股份的全部面值。注册资本原则上是公司可以发行的股份总数。

已发行资本是公司创始人或资本所有者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因此,这是有可能间接写入公司成立契约文件中的资本,并在不久的将来同意由股东提供。 换句话说,公司最初为0或一无所有的财务将获得注资,但有的立即可用,有的仍承诺可用。

实收资本是股东为支付已发行资本中的股份而输入的资本。因此,实收资本是实际支付给公司的资本。如果资本的所有者将资本价值赋予公司,那么该价值就成为公司的财产并记录在公司的账簿中。换句话说,公司从资本所有者那里获得了新的资金。尚未支付的已发行资本金额可以记录为股东对公司的负债/债务。

简单地说,已发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在于,当资本的所有者同意以货币或货物的形式提供10亿印尼盾的资本时,该资本被称为已发行资本。如果资本的所有者没有提供该笔资金,则被视为债务。当资本的所有者提供10 亿印尼盾时,债务就被视为还清,并被称为实收资本。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时必须已发行并缴付至少 25% 的注册资本。例如,对于外资公司来说,注册资本至少为100亿印尼盾,因此在公司的成立契约中必须写道,注册资本为 100亿印尼盾。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至少 100亿印尼盾的 25%,也就是 25亿印尼盾的已发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被注入并存放。这个数额是最低数额,所以如果您想存入超过25亿印尼盾的资金,当然可以。

皇后律所代表中国某能源集团签署和解协议

经过几个月的艰难谈判,皇后律所又一次在中国某能源集团诉印尼某能源集团的民事诉讼案中,帮助中国客户赢得了官司的胜利,并在调解阶段谈判成功,于2021年9月30日在中雅加达地区法院调解庭和对方签署和解协议。

根据印尼民事诉讼法,在案件进入正式诉讼阶段之前,必须先进行调解,且调解的时限为最长40天。但是调解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延长。调解的目的在于尽量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将民事案件在调解阶段就圆满解决,以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

皇后律所在多年办案过程中,也一直尽全力在调解阶段与对方进行谈判,争取客户的最大利益,以求案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效果。

一次次的胜利证明,皇后律所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任何复杂的案件和高压的工作环境,并能够最大程度地为客户着想。正因为如此,皇后律所多年来积累了来自全球各个国家的众多客户群体,并已成为业界颇具影响力的存在。

皇后律所荣获“2021印尼最佳选择奖”

热烈祝贺皇后律所的执行合伙人安妮和管悦,在2021年9月24晚于雅加达Holiday Inn Kemayoran Hotel举办的”Indonesian Best Choice Award 2021”颁奖典礼中,荣获“Best Choice In Lawyer”奖。这标志着皇后律所的不懈努力获得了印尼政府和业界的认可。

此次颁奖晚会,聚集了来自印尼各行各业的精英。包括互联网公司、美容行业、银行、基金会、法律界、房地产等在内的多个行业的众多公司和个人对仅有的几个奖项进行角逐。皇后律所不负众望,最终获得“Best Choice In Lawyer”奖。

经过多年的发展,皇后律所已经成为印尼法律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凭借着专业的团队、精湛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人脉,皇后律所一次一次解决了来自世界各地包括公司和个人在内的无数案件,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因此,是皇后律所所有成员的努力和全世界所有客户的支持,成就了皇后律所获得的这一殊荣。今后,皇后律所将继续努力,和所有支持和鼓励皇后律所的人们一起创造更多的辉煌。

 

本所管律师接受日本每日新闻报的专访

2021年8月21日,皇后律所的管律师通过zoom,接受来自日本每日新闻报(Japan Daily News)的Epo A Ishiyama记者针对印度尼西亚虚拟法庭的专访。

虚拟法庭是印尼最高法院针对印尼愈发严重的新冠疫情而采取的措施。管律师指出,印尼的虚拟法庭目前仅针对刑事案件。与普通庭审的不同之处在于,被告人无需亲自到达法院参加庭审,而是在监狱专门安排的房间里,通过电视屏幕参与庭审。其他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证人等等,依然必须亲自到庭。

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通过虚拟法庭,能够保证被告人不将监狱外的病毒带入到监狱当中去,同时也能保证案件的审理不至于因为疫情而中断。因为,根据印尼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从被羁押,直到终审判决,最多不能超过400天。如果超过期限依然没有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必须要被释放。

当然,管律师也表示,虚拟法庭会降低辩护的质量。通过,法官无法切实感受被告人的悔意,这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因为通过普通法庭进行的审判所做出的判决往往要轻于通过虚拟法庭进行的审判而做出的判决。而且,由于网络原因,被告人和庭审各方的交流会很困难,尤其对于外国被告人来说更是如此。同时,对于通过虚拟法庭进行死刑宣判,管律师认为,这并不是一种人道的做法。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管律师认为,在疫情期间,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使用虚拟法庭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确是比较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