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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 Law Firm 与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正式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近日,Queen Law Firm 皇后律师事务所与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在本所雅加达办公室正式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为中国上市公司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布局的重要企业之一。此次合作建立后,Queen Law Firm 将为其在印度尼西亚的日常经营、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公司治理、合规事务及相关争议处理提供持续法律支持。

对于我们而言,这不仅是一项新的常年法律顾问合作,也体现了客户对 Queen Law Firm 在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法律事务方面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的认可。

一、常年法律顾问,本质上是一种长期信任关系

与单个案件或者单项法律服务不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要求律师长期参与客户的经营过程。

律师不仅要理解法律规定,还需要逐步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内部管理结构、决策方式以及实际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很多企业在选择常年法律顾问时,看重的并不只是律师能否回答某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律师能否在复杂情况下及时判断问题的性质,给出可以实际执行的处理方案,并且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保持稳定、连续的法律支持。

对于在印度尼西亚经营的中国企业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

企业真正需要的,往往不只是“这个事情是否合法”的回答,而是进一步判断:

这个问题的风险到底在哪里;

风险发生以后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哪些事项必须马上处理;

哪些问题可以通过合同、内部制度或者管理流程提前解决;

哪些事项可能涉及劳动部门、移民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机关;

以及企业应当如何在经营效率和法律安全之间找到平衡。

这也是 Queen Law Firm 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一直比较重视的工作方式。

二、中国企业进入印尼以后,真正复杂的问题往往发生在运营阶段

从我们近年的实务经验来看,中国企业进入印度尼西亚以后,最初关注的问题通常集中在公司设立、投资许可、KBLI、NIB、工作许可等方面。

但真正进入经营阶段以后,法律问题会明显增加,而且会变得更加复杂。

例如,公司内部授权和管理权限是否清晰;集团公司与印尼公司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商业合同中的付款条件、违约责任、解除机制是否能够真正保护企业;劳动纪律处分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程序;中国籍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内容是否与相关许可一致;供应商和承包商发生违约以后,公司是否已经具备足够的合同依据和证据基础。

这些问题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并不是彼此孤立的。

一份合同设计不够严谨,后续可能直接变成付款争议;劳动管理程序不规范,可能进一步发展为劳动争议;外籍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与许可不一致,也可能带来移民和用工合规问题。

因此,对于已经进入实际运营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法律风险管理不能只依靠发生问题后的补救。

很多问题实际上应该在前端处理。

三、我们更重视预防性的法律管理

Queen Law Firm 在为企业客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时,并不把工作理解为单纯的合同审核或者日常咨询。

我们更关注的是如何把法律风险控制嵌入企业日常经营过程。

例如,在合同签署之前判断哪些条款未来最容易产生争议;在劳动关系处理之前确认程序是否完整;在重大商业安排落地之前评估公司是否具备相应权限和法律基础;在争议尚未发生时提前做好书面文件和证据准备。

很多企业法律问题,一旦真正进入诉讼、仲裁或者政府调查阶段,处理成本已经相当高。

相反,如果律师能够在前期参与,很多风险并不是不能控制。

因此,常年法律顾问真正的价值,并不只是“出了问题以后找律师”,而是让律师在问题还没有升级之前就参与进来。

四、服务中国企业,不能只懂印尼法律

这是我们在多年实务中非常明确的一点。

中国企业和印度尼西亚企业在管理习惯、决策模式以及对程序的理解上存在不少差异。

中国企业通常比较重视效率和执行速度,而印度尼西亚法律体系在公司治理、劳动关系、政府监管以及证据问题上,往往更加重视程序和形式。

很多风险并不是因为企业完全不了解法律,而是因为企业按照自己原有的管理方式处理问题,却没有意识到在印尼法律框架下还需要完成另外一套程序。

例如,企业内部已经作出的决定,并不意味着从法律上已经完成有效授权;管理层认为非常清楚的商业约定,如果没有落实在正式合同或者书面证据中,发生争议以后未必能够得到支持。

因此,我们在为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只是告诉客户法律怎么规定。

更重要的是把这些法律规则转化成企业可以执行的方案。

哪些事项必须书面化;

哪些决定需要正式授权;

哪些劳动处分必须经过程序;

哪些合同条款必须提前设计;

哪些证据需要长期保存;

哪些问题应当由企业管理层提前介入。

这些内容,往往比单纯引用法律条文更有实际意义。

五、本次合作涉及的主要法律服务

根据双方建立的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安排,Queen Law Firm 将结合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在印度尼西亚的实际经营需求,为其提供持续法律支持。

相关服务将主要涉及企业日常法律咨询、商业合同起草与审查、劳动用工、公司治理、企业合规、外籍员工相关事务、商业谈判以及争议预防和处理等方面。

随着企业在印度尼西亚业务的发展,具体法律服务也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对于常年法律顾问而言,最重要的并不是预先列出多少服务项目,而是当企业真正遇到问题时,律师能够迅速理解背景、准确判断风险并提出具有可执行性的处理方案。

六、客户愿意长期合作,是对专业能力最直接的认可

法律服务最终还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

企业愿意把日常经营中的合同、员工、管理、合规以及潜在争议持续交给一家律师事务所处理,意味着客户不仅认可律师对法律的理解,也认可律师对企业实际问题的判断能力。

此次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与 Queen Law Firm 正式签署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对我们而言,也是客户对本所长期服务中国企业能力的一次重要认可。

我们非常重视这种信任。

因为常年法律顾问不是完成一份法律文件就结束,而是需要通过之后每一次法律意见、每一次合同审查、每一个具体问题的处理,不断证明这种信任是值得的。

七、继续深耕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越来越多中国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工程、贸易及其他行业企业进入印度尼西亚。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综合。

从最初的投资设立,到后续的公司治理、合同、劳动用工、外籍员工管理、经营许可、商业争议以及合规风险控制,法律服务已经贯穿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经营的整个过程。

Queen Law Firm 长期处理中国企业及中国投资者在印度尼西亚的相关法律事务,也一直将这一领域作为本所的重要业务方向之一。

此次与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是双方长期合作的开始,也是 Queen Law Firm 在中国企业印度尼西亚法律服务领域继续深化专业实践的一部分。

感谢 PT Nanyang Changjie New Materials 对 Queen Law Firm 的信任。

我们将继续以专业、审慎和务实的方式,为客户在印度尼西亚的长期经营提供稳定的法律支持。

皇后律所正式接受委托,为“7·29马航机师涉嫌运输毒品案”提供刑事辩护

近日,皇后律所(Queen Law Firm)正式接受委托,为“7·29马航机师涉嫌运输毒品案”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根据公开媒体报道,该案涉及马来西亚籍航空从业人员,并因涉案物品数量较大、案件发生于国际机场等因素,受到印度尼西亚及境外媒体广泛关注。

目前,本案仍处于刑事司法程序之中。皇后律所已经正式介入,并开始依照印度尼西亚现行法律及刑事诉讼程序开展相关法律工作。

对于此类重大、复杂并具有跨境因素的刑事案件,律师工作的核心并非对公开报道作出简单判断,而是在充分掌握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及法律适用进行系统、独立和审慎的专业审查。

皇后律所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由承办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程,对重要程序节点、案件材料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并根据案件实际进展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以确保辩护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针对性。

同时,对于涉及外国籍当事人的刑事案件,还需要充分处理语言沟通、家属联络、跨境信息传递以及不同司法环境之间的信息差异。律师不仅承担法庭辩护职责,也需要确保当事人在整个刑事程序中能够充分理解其所处的法律状态、诉讼进程及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皇后律所理解,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承受较大的心理压力以及由信息不确定所带来的焦虑。因此,在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我们将持续与委托方保持必要沟通,使家属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所处阶段及重要程序进展。

对于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皇后律所始终认为,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不能替代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所作出的独立判断。

在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之前,当事人依法享有获得律师帮助、进行充分辩护以及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重大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专业价值不仅体现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体现在对整个案件进程的持续判断、专业控制和依法推进。

皇后律所将继续依据印度尼西亚现行法律,对本案进行审慎、专业的处理,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各项合法诉讼权利。

鉴于案件目前仍处于司法程序之中,同时基于律师职业保密义务以及案件办理需要,对于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内容及辩护方案,皇后律所现阶段不作公开披露。

皇后律所长期处理涉外刑事案件以及具有较高社会关注度的重大刑事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独立判断、专业分析和审慎工作作为刑事辩护的基本标准。

刑事案件最终应当由证据说话,由法律作出判断。

特别说明:本文涉及案件基本情况的表述主要来源于已经公开的信息,不构成皇后律所对任何犯罪事实或刑事责任的确认。案件最终事实及法律责任,应以有权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为准。

皇后律师事务所代理重大跨境毒品案件终审胜诉:从十年求刑到一年刑期的司法认定逻辑分析

案件摘要

本案系皇后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重大跨境毒品刑事案件。由于案件涉及跨境毒品运输、外籍人员以及重大毒品犯罪指控,自案件侦查阶段起即受到印尼执法机关及检察系统高度关注。

检方依据《印尼2009年第35号毒品法》第114条第2款结合第132条第1款提起公诉,主张被告构成严重毒品流通犯罪,并以涉案毒品数量明显超过司法实践中通常参考的5克标准为主要依据,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及罚金十亿印尼盾。

本案历经三个审级审理:

  • 一审法院: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
    案号:501/Pid.Sus/2025/PN Jkt.Pst
  • 二审法院:雅加达高等法院
    案号:38/PID.SUS/2026/PT DKI
  • 终审法院: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
    案号:6504 K/Pid.Sus/2026

最终,三级法院均认可辩方核心观点,认定本案不构成检方主张的毒品流通犯罪,而应适用《毒品法》第127条关于毒品自用之规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由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请求。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当涉案毒品数量明显超过司法实践中通常参考的5克标准时,法院是否当然应认定构成毒品流通犯罪。

一、引言

在印尼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涉案毒品数量往往被赋予极高的证明价值。尤其当涉案毒品数量明显超过司法实践中通常参考的5克标准后,执法机关通常倾向于将案件直接认定为毒品流通犯罪,而非单纯的毒品自用案件。

这种司法实践并不罕见。

尤其当案件同时涉及跨境运输、国际快递渠道、伪装包装以及外籍被告等因素时,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通常更倾向于适用《毒品法》第114条或第112条,而非第127条。

从打击毒品犯罪的角度来看,这种思路并非完全不能理解。涉案数量越大,通常意味着案件风险等级越高,社会危害性也可能越大。

但问题在于,刑事司法中的定罪逻辑,从来不能仅建立在数量推定之上。

数量可以构成合理怀疑的基础,但数量本身并不当然等同于存在交易行为、流通行为、商业目的,或明确的贩卖故意。

从犯罪构成理论来看,《毒品法》第114条与第127条所规制的并非同一类行为。

第114条所针对的是具有交易属性、流通属性以及社会扩散风险的行为,其立法目的在于打击毒品非法流通网络。

而第127条所针对的,则是以个人消费为终点的自用行为,其本质更接近毒品滥用问题,而非毒品流通问题。

二者在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主观恶性上存在本质区别。

因此,在毒品案件中,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从来不是:

涉案毒品数量是否超过某一标准。

而是:

检方是否已充分证明被告实施了毒品流通行为,并具有明确的贩卖故意。

这正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争议。

二、本案背景

本案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毒品案件,而是一宗具有高度敏感性的重大跨境毒品刑事案件。

案件涉及跨境毒品运输、国际快递渠道、外籍被告以及重大毒品犯罪指控等多重因素,因此自侦查阶段起即受到印尼执法机关及检察系统高度关注。

从案件性质来看,本案本身已具有较高复杂性。

一方面,案件涉及跨境因素,意味着侦查逻辑天然更倾向于毒品流通犯罪方向;另一方面,被告系外籍人士,使案件在执法、检控及司法审查层面均受到更高程度关注。

在此背景下,检方对本案采取了高度严厉的起诉策略。

检方针对被告提出三项替代性指控:

  • 《毒品法》第114条第2款结合第132条第1款;
  • 《毒品法》第112条第2款结合第132条第1款;
  • 《毒品法》第127条第1款第a项。

检方在本案中的立场非常明确:本案并非单纯毒品使用案件,而属于严重毒品流通犯罪。

基于此,检方要求法院判处被告:

  • 有期徒刑十年;
  • 罚金十亿印尼盾。

从表面事实来看,本案确实具备多个容易被认定为毒品流通案件的特征:

  • 涉案毒品数量明显超过5克标准;
  • 涉及跨境运输;
  • 存在伪装包装;
  • 存在第三方代收环节。

这也是检方坚持适用重罪条款的主要依据。

然而,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皇后律师事务所认为,检方所建立的指控逻辑存在根本性问题。

本案的关键争议并不在于毒品数量,而在于:

检方是否真正证明了被告存在毒品流通行为。

三、本案核心法律争议

本案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

(一)毒品数量是否足以直接推定毒品流通犯罪成立

这是本案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

在毒品案件中,数量往往被赋予较高的证明价值。但从法律逻辑来看,数量所能证明的,仅是客观层面存在毒品持有或控制事实。

数量本身并不能直接说明行为性质,更无法自动推导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数量可以回答的是:

涉案毒品有多少。

但无法直接回答:

毒品的用途为何。

而后者,恰恰是本案定性的核心。

如果司法判断过度依赖数量,而忽略对交易链条、行为模式及行为目的的审查,则极易导致将持有数量较大的吸毒者直接认定为贩毒者。

这种逻辑显然不符合刑事证明标准。

(二)本案是否存在足以支持《毒品法》第114条适用的交易证据

这是本案真正的核心争议。

《毒品法》第114条规制的核心并非单纯持有毒品,而是具有流通属性的行为。

因此,本案真正的问题并不是:

被告是否接触过毒品。

而是:

被告是否实际进入了毒品交易链条。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四、皇后律师事务所的辩护策略及核心法律观点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皇后律师事务所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法律争议,也高度重视案件结果对客户整体利益所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

对于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外籍人士的重大毒品案件,案件结果所带来的影响往往不仅限于刑事责任本身,还可能进一步涉及居留身份、移民限制、职业发展以及未来跨境活动等多方面问题。

因此,本案辩护工作的重点,不仅在于争取有利判决结果,更在于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与精准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降低客户所面临的整体法律风险。

(一)检方未能证明被告实施了毒品交易行为

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皇后律师事务所发现,检方并未提供足以支持毒品交易行为成立的关键证据。

例如:

  • 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买家;
  • 没有发现交易记录;
  • 没有资金流转证据;
  • 没有发现与毒品销售有关的通讯记录;
  • 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从毒品交易中获得经济利益。

这意味着,本案证据最多只能证明:

被告与涉案毒品存在关联。

但这种关联本身,并不足以直接推导出毒品交易行为已经成立。

(二)涉案数量不能当然推导出贩卖故意

皇后律师事务所认为,检方论证中的另一核心问题在于,其事实上将“涉案数量较大”直接等同于“存在贩卖目的”。

这种推论在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在法律上并不严谨。

数量固然重要,但数量不能替代对行为目的的证明。

如果允许通过数量直接推定行为目的,那么司法实践中极易形成数量决定定性的危险倾向。

(三)本案更符合《毒品法》第127条的适用逻辑

本案中,皇后律师事务所的辩护重点并不在于否认涉案毒品的存在。

因为这并非案件真正的争点。

真正的争点在于:

这些事实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

通过对全部证据进行系统分析后,皇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案更符合《毒品法》第127条所规制的毒品自用行为,而非第114条所规制的毒品流通犯罪。

这一辩护思路最终获得三级法院支持。

五、法院裁判观点

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最终认定,检方未能充分证明被告构成《毒品法》第114条及第112条所指控的犯罪。

相反,现有证据更足以证明被告构成毒品自用。

据此,法院认定被告构成《毒品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该判决作出后,检方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在二审维持原判后,检方继续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意味着,从一审、二审到终审,三级法院均认可同一项核心法律判断:

本案不能仅因涉案毒品数量较大,即直接认定构成毒品流通犯罪。

六、本案的法律意义

本案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胜诉本身,更在于其所反映出的司法裁判逻辑。

首先,毒品数量固然重要,但数量不应成为决定罪名的唯一标准。

其次,本案再次凸显证据审查在刑事案件中的核心地位。

最后,本案也体现出刑事辩护的真正价值。

很多时候,辩护的核心并不在于否认全部不利事实,而在于透过复杂事实,准确识别案件的法律本质。

这往往决定案件最终走向。

七、结语

毒品案件始终是刑事辩护中最复杂、风险最高的案件类型之一。

此类案件通常伴随着严厉刑罚风险、复杂证据体系以及较强的社会负面评价。

本案再次说明,在刑事司法中,案件定性不能停留于表面事实,更不能简单依赖数量推定。

涉案毒品数量较大,并不当然意味着构成毒品流通犯罪。

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始终是完整证据体系所呈现出的法律事实,以及法院对案件本质所作出的准确法律判断。

这也是皇后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的核心理念:以严谨的法律分析为基础,以精准的证据审查为核心,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刑事辩护服务。

我们始终认为,刑事辩护不仅是对法律问题的处理,更关系到客户的人身自由、未来发展以及家庭利益。

因此,在每一起案件中,皇后律师事务所不仅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也始终坚持以高度责任感与充分沟通,陪伴客户应对诉讼过程中的重大挑战。

我所代理中国公民涉印尼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进展

近日,印度尼西亚林业执法部门公开发布案件进展信息显示,一起涉及中国公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已完成侦查程序,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案件源于印尼有关部门在苏加诺—哈达国际机场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情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案件已完成法定侦查程序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本案中,我所律师团队已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依法参与案件办理,并持续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及相关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持续跟进案件办理

目前,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程序。律师团队将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开展阅卷、法律意见提交、证据审查以及后续审判阶段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印尼刑事诉讼法律原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并不代表有罪认定已经成立。案件事实、证据效力以及法律责任的最终认定,仍应以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为准。

我所始终坚持依法辩护原则,在尊重司法程序的基础上,为境外中国公民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涉外刑事案件的特点

随着中国企业和个人在印尼投资、经营、工作及商务活动不断增加,涉及海关监管、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进出口管理等领域的法律风险日益受到关注。

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 涉及跨法域法律适用问题;
  • 涉及外国公民在印尼刑事程序中的权利保障;
  • 涉及语言、文化及法律制度差异;
  • 涉及侦查、起诉及审判多个阶段的持续法律服务;
  • 涉及领事沟通及跨境协调事务。

对于涉外刑事案件而言,律师团队在当地执法环境、司法程序以及跨境法律协作方面的经验尤为重要。

我所服务领域

我所长期专注于印尼法律服务及涉外争议解决领域,服务内容包括:

  • 印尼刑事辩护;
  • 中国公民境外刑事案件代理;
  • 检察阶段法律意见及协商;
  • 审判阶段辩护;
  • 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
  • 涉外调查及危机应对;
  • 领事协助及家属沟通支持。

对于涉及印尼刑事调查、羁押、起诉及审判程序的案件,我所能够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支持。

信息来源

本文所涉案件程序进展信息来源于印度尼西亚林业执法总局(Gakkum Kehutanan)公开发布的新闻资料。

原文链接:

印度尼西亚林业执法总局官方公告

特别声明

本文旨在介绍案件程序进展及相关法律问题,不构成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责任的最终认定。

本所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尊重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任何个人均依法享有获得公正审判及充分辩护的权利。

印尼公司为境外关联方境外项目提供担保之法律意见与合规路径

在跨境融资及项目投资实践中,金融机构或投资方通常要求引入多层信用支持。其中,由印尼公司为境外关联方在境外项目提供担保,已成为较为常见的结构安排。

与一般商业担保不同,该类安排同时涉及公司行为的合法性、跨境监管合规以及担保执行路径等多重法律问题。在实践中,银行或融资方通常要求出具印尼法律意见书(Indonesian Legal Opinion),以确认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Queen Law Firm长期参与此类跨境交易,能够在交易前端即介入结构设计,并结合印尼法律环境出具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现就相关核心法律问题及法律意见出具要点分析如下:

一、交易结构特点与法律定位

在本类交易中,典型结构为:

  1. 境外主体(通常为母公司或融资平台)作为借款人;
  2. 融资资金用于境外项目或区域性投资;
  3. 印尼公司作为担保人提供公司担保(corporate guarantee)或资产担保。

该结构的核心法律特征在于:

  1. 担保义务发生于印尼公司,但融资与项目均在境外;
  2. 担保责任与公司直接经营收益之间存在间接性;
  3. 金融机构高度依赖法律意见确认担保的有效性。

因此,该类交易的关键不在于担保形式本身,而在于其是否能够在印尼法律下成立并具备执行基础。

二、印尼法律下的担保形式

印尼法律并未对跨境担保设立统一制度,而是根据具体结构适用不同法律规则:

(一)保证(Borgtocht)

依据《印尼民法典》(KUHPerdata)第1820条,保证属于从属性债务,其特点包括:

  1. 担保责任依附于主债务;
  2. 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补充性;
  3. 可通过合同约定放弃抗辩权。

在跨境融资中,金融机构通常要求担保人承担接近第一顺位责任的义务。

(二)公司担保(Corporate Guarantee)

公司担保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设立,其效力核心取决于公司行为本身的合法性,而非担保形式。

其成立条件主要包括:

  1. 公司具备签署及承担担保义务的能力;
  2. 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利益;
  3. 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资产担保(In Rem Security)

如涉及资产设定,则可能包括:

  1. Fidusia(动产担保);
  2. Hak Tanggungan(不动产抵押);
  3. Gadai(质押)。

该类担保需依法登记,并在执行中具有优先受偿效力。

三、公司法核心问题:公司利益与授权

(一)公司利益(Corporate Benefit)

在印尼法律下,董事必须基于公司利益作出决策。对于为境外项目提供担保的情形,必须重点论证:

  1. 融资是否直接或间接支持印尼公司业务;
  2. 公司是否从集团整体融资中获得利益;
  3. 是否存在担保费用或其他对价安排;
  4. 是否存在业务依附关系。

如无法建立合理的公司利益基础,担保可能被认定为越权行为,从而影响其效力。

(二)公司治理与审批程序

担保通常需履行以下内部程序:

  1. 董事会批准;
  2. 在特定情况下取得股东会批准;
  3. 确保签署人具备合法授权。

审批程序的完备性,是法律意见中判断担保有效性的关键依据。

(三)董事责任

董事在批准担保时需履行审慎义务与忠实义务。如未合理评估风险或违反公司利益原则,可能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责任。

四、关联交易与合规审查

如担保对象属于关联方(pihak afiliasi),需重点关注:

  1. 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 交易条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
  3. 是否需要履行额外审批或信息披露义务;
  4. 是否需出具独立评估意见。

在融资及审计实践中,该类因素通常会被重点审查。

五、外汇与监管要求

涉及境外融资的担保安排,通常需关注:

(一)外债申报

  1. 在Bank Indonesia进行登记;
  2. 定期提交融资相关报告。

(二)审慎监管

包括但不限于:

  1. 外汇风险对冲要求;
  2. 流动性指标;
  3. 信用评级相关要求。

担保作为或有负债,可能影响整体合规评估。

六、执行与可执行性问题

(一)法律适用

担保文件通常适用境外法律,但需注意:

  1. 印尼不自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
  2. 在印尼执行通常需通过本地程序或仲裁路径实现。

(二)法律意见的执行范围

在实践中,印尼法律意见通常:

  1. 确认担保在印尼法下的合法性及约束力;
  2. 对执行风险作出限定性说明;
  3. 不对外国判决的直接执行作出无保留确认。

七、法律意见书的审查范围

在为该类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时,我们通常从以下方面进行系统审查:

(一)主体资格

  1. 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 公司章程允许提供担保;
  3. 不存在禁止性限制。

(二)授权与审批

  1. 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是否完备;
  2. 授权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3. 签署人权限是否充分。

(三)公司利益分析

  1. 担保是否符合公司利益;
  2. 是否具备合理商业目的;
  3. 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四)法律效力(Legally Binding)

  1. 担保是否构成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2. 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风险;
  3. 是否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五)可执行性(Enforceability)

  1. 担保义务在印尼法下是否可执行;
  2. 是否存在执行障碍;
  3. 执行路径的可行性分析。

八、结论

基于印尼现行法律及上述分析,在满足公司利益、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

  1. 印尼公司原则上可以为境外关联方在境外项目提供担保;
  2. 在依法取得内部批准后,该等担保可构成合法、有效并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3. 担保的实际执行效果,将取决于具体执行路径及相关司法程序安排。

我们建议,在交易文件签署前完成完整的法律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九、典型项目经验

(一)能源项目跨境融资担保

  1. 境外融资用于印尼新能源项目;
  2. 通过资金回流及反担保机制构建公司利益基础;
  3. 完成公司治理审批及监管评估;
  4. 成功通过银行法律审查并落地。

(二)制造业集团授信支持

  1. 印尼生产公司为境外融资提供担保;
  2. 引入担保费用并完善关联交易分析;
  3. 优化内部授权结构;
  4. 满足融资及审计要求。

(三)贸易企业短期融资结构

  1. 设计最高担保额度机制;
  2. 统一股东会授权;
  3. 明确责任范围与期限;
  4. 实现多笔融资下的持续合规。

十、结语

印尼公司为境外关联方境外项目提供担保,属于法律上可行但高度专业化的事项。其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在公司利益、公司治理及监管合规之间实现有效平衡。

Queen Law Firm能够在交易初期即介入结构设计,并结合印尼法律环境出具具备可执行性的法律意见,协助客户顺利完成跨境融资安排。

如需进一步评估具体项目,我们可基于公司章程、融资文件及交易结构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海底捞印尼首家清真火锅店开业,皇后律所参与护航

2026年1月15日,海底捞在印度尼西亚的重要新项目——首家清真火锅店 SIZZLING HOTSPOT在当地正式开业。该项目自启动筹备以来,历经约半年时间的系统推进与充分准备,现已正式投入运营。门店的落地不仅标志着海底捞在印尼市场的本地化经营迈入全新阶段,也体现了品牌在海外市场坚持稳健布局、持续创新与长期深耕的发展战略。

印尼作为全球穆斯林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之一,餐饮行业在运营管理、食品规范与清真体系方面具有较高标准。SIZZLING HOTSPOT 的开业,不仅是海底捞对印尼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的积极回应,更体现了其在跨境经营中对当地监管环境的充分尊重及对合规经营底线的高度重视。为确保门店具备可持续、可复制的运营基础,项目团队在过去半年筹备周期内,对门店定位、运营体系及相关合规准备进行了系统化部署,为开业后的稳定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本项目推进过程中,QUEEN LAW FIRM(皇后律师事务所)作为海底捞在本项目中的法律顾问团队,与项目方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配合项目节奏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支持门店按计划实现顺利开业并进入稳定运营阶段。

开业后,QUEEN LAW FIRM 已正式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许可证依法交付至门店店长,并完成合规交接程序。此次交付不仅体现了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正式确认,也标志着门店运营进入更为成熟、更加制度化的管理阶段。许可证作为经营活动的重要合规基础,其依法取得及后续交接管理具有明确的制度与责任意义,有助于门店在后续运营中保持规范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SIZZLING HOTSPOT 的落地被视为海底捞印尼市场布局的关键节点。随着海外市场竞争格局不断变化,消费者对品牌体验、食品安全与服务标准的综合期待不断提升,海底捞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服务升级+本地化运营”的融合策略,通过更贴近当地消费习惯与市场需求的商业模式,实现品牌价值的长期积累。尤其在清真餐饮赛道,SIZZLING HOTSPOT 经过半年周期的筹备、打磨与落地,具备较强示范意义,也为后续复制与扩展提供了成熟样板与实践经验。

目前,SIZZLING HOTSPOT 项目已进入运营期,海底捞将继续围绕该项目推进后续发展规划,逐步完善门店体系与运营机制,持续扩大在印尼市场的覆盖范围与品牌影响力。以该项目为起点,海底捞将进一步强化在印尼市场的长期布局,推动项目持续发展壮大。

在未来发展过程中,QUEEN LAW FIRM 亦将继续作为海底捞在该项目中的法律顾问团队,与客户保持长期协作,以专业、审慎的法律支持体系服务项目稳健推进,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持续保障。QUEEN LAW FIRM 将一如既往秉持高标准的执业理念,助力客户在海外市场环境下实现合规经营与稳健扩张,并与客户共同推动项目在印尼市场的持续落地、深化发展。

SIZZLING HOTSPOT 的正式开业不仅是海底捞海外业务发展的新成果,也是中资餐饮品牌在东南亚市场推进清真赛道的重要实践之一。未来,随着该项目不断发展成熟,海底捞在印尼市场的品牌号召力与商业影响力也将进一步提升,为更广阔的市场布局与更深入的本地化经营创造新的空间。

皇后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总结

2025 年,是皇后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体系化与国际化道路上持续深化、稳步提升的一年。本年度,我们围绕跨境商业活动中最核心、最现实且最具挑战性的法律需求,持续完善涵盖跨境商事、合同起草与审核、法律意见书与尽职调查、刑事与民事诉讼以及常年法律顾问在内的综合法律服务体系,成功为多家世界级跨国公司、中国央企及大型企业集团提供高质量、可落地的法律服务。

在全球商业环境不确定性显著上升、监管与合规要求日趋严格的背景下,皇后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专业判断为基础、风险控制为核心、可执行性为目标,协助客户在复杂环境中作出稳健、理性的商业决策。

一、跨境商事法律服务的系统化升级

2025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持续深耕跨境商事法律服务,重点聚焦外商投资、合资合作、并购交易及复杂商业安排,为客户提供从前期评估、交易结构设计到项目落地执行的全流程法律支持。

我们注重在不同法域法律制度之间进行精准衔接,确保交易安排在法律上合规、在商业上可行、在实践中可控,切实降低跨境经营与投资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合同起草与审核:以交易结构与风险分配为核心

合同文本是交易结构、权利义务配置及风险分配机制的集中体现。2025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为多家跨国公司、中国央企境外项目公司及外资企业,提供高标准、非模板化的合同起草与审核服务,涵盖:

  • 合资协议、股权投资及股东协议

  • 并购交易文件及相关附属协议

  • 长期商业合作、供货、分销及框架性协议

  • 技术合作、服务协议及项目类合同

我们并非停留于条款层面的文字修订,而是从交易结构、风险承担、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及可执行性等维度,对合同文本进行系统性构建与审查。在多项时间高度紧迫的项目中,上述合同文本均在严格控制法律风险的前提下,于极短周期内完成并投入实际交易使用。

三、中国央企法律意见书与法律尽职调查

(一)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

2025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多次受托为中国中央企业及具有国有背景的大型企业集团,就其境外投资、合资、融资及重大交易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广泛应用于央企内部投资决策、合规审批及审计体系。

法律意见重点围绕主体资格、授权有效性、交易文件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合规风险及潜在法律障碍展开。多份法律意见书系在客户紧迫的内部决策周期内完成,并直接服务于交易签署与项目落地。

(二)法律尽职调查(Legal Due Diligence)

在多起跨境项目中,皇后律师事务所承担或主导法律尽职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包括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重大合同、对外担保、行政合规、潜在争议、劳动用工及资产权属等关键事项。

我们强调将尽职调查结论与交易结构设计、对价安排、交割条件及退出机制直接衔接,避免形式化尽调,确保调查成果具备明确的决策指向性和实际参考价值。

四、刑事诉讼与刑事风险防控

2025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持续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系统性支持,处理多起经济犯罪、刑民交叉及涉外刑事案件。

我们坚持以程序正义、证据规则及无罪推定原则为核心,在案件早期即介入风险评估与应对,通过前端化、策略化的法律介入,有效控制刑事风险对企业经营及个人权益的外溢影响。

五、民事与商事诉讼 / 仲裁

在民事与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皇后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代理并参与多起标的金额高、争议结构复杂、涉外因素突出的诉讼与仲裁案件,涵盖合同纠纷、股权及投资争议、公司控制权纠纷及跨境违约责任案件。

我们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执行为目标”的争议解决理念,注重裁判结果的现实可实现性,为客户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争议解决方案。

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tainer Counsel)

2025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一步体系化与成熟化,长期服务对象涵盖跨国公司、中国央企境外项目公司、外资企业及本地集团公司。

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经营合规、合同审查与谈判支持、公司治理、劳动用工、合规调查及突发法律事件应对,并实现与商事、诉讼及刑事业务的协同联动,帮助客户将法律风险控制前移。

七、高效率响应与加急项目处理能力

在实际执业过程中,皇后律师事务所经常面对客户因商业节奏、监管窗口或内部决策周期而提出的加急法律需求。对此,我们依托成熟的工作机制与高度专业化的判断能力,在不降低法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高效率交付。

通过快速识别核心法律问题、明确风险优先级并同步推进关键工作节点,我们能够在紧迫时间表下,为客户提供可决策、可执行的法律成果,切实降低时间成本与不确定性风险。

八、结语|专业、稳定与效率并行

2025 年,对皇后律师事务所言,最重要的成果,并非项目数量本身,而是与客户之间建立的长期、稳定且可预期的信任关系。

我们谨此对长期以来信任并支持皇后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客户表示诚挚感谢。正是基于客户在复杂项目、关键决策及紧迫时间节点下的持续委托,我们得以不断检验并提升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执行效率与风险控制水平。

展望 2026 年,皇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审慎、务实且负责任的执业态度,为客户提供稳定、可信赖的法律支持,作为值得长期合作的法律伙伴,与客户在全球商业环境中行稳致远。

Queen Law Firm 协助海底捞印尼项目 ——助力中国品牌走向国际舞台

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当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东南亚市场。作为中国餐饮行业的领军品牌,海底捞(Haidilao) 在印尼的项目落地,标志着其国际化布局迈出重要一步。

Queen Law Firm 很荣幸受托为该项目提供法律支持与专业顾问服务,助力项目在印尼的顺利推进。凭借对跨国投资法律环境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中印尼两国商业文化的精准把握,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搭建稳健、安全且高效的法律框架,保障品牌的长期发展。

此次合作不仅体现了海底捞对 Queen Law Firm 专业能力与国际经验的高度信任,也进一步巩固了我们在中印尼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

“专业,是信任的基石;
国际视野,是前行的力量。”

Queen Law Firm 将继续秉持严谨、诚信与卓越的执业精神,为更多优秀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皇后律师事务所:您在印尼投资的可信赖伙伴

进入印尼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同时往往也伴随着独特的挑战。动态多变的法律法规、复杂的进口许可程序、税务管理以及对地方政策的适应,若无专业支持,均难以妥善应对。皇后律师事务所致力于确保您作为外国投资者在印尼的每一步行动高效、顺畅,并受到法律保护。

为什么选择皇后律师事务所?
作为外国投资者,您一定会面临以下关键问题:

  • 如何合法、高效且顺利地设立外资公司(PMA)?

  • 如果进口到印尼的产品受到配额限制或特定技术规定,您该如何应对?

  • 如何快速、安全地获得增值税(PPN)退税?

这些问题正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的团队由公司法、财政、海关及税务领域的专业律师组成,随时为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战略解决方案。

为您的 PMA 设立与运营提供全程支持
皇后律师事务所深知,设立 PMA 并不仅仅是行政层面的合规问题。我们从最初阶段即提供协助:选择合适的公司架构、合理的股权比例,以及与您业务领域相匹配的 KBLI 行业代码。
我们确保您公司的每一个设立环节均符合最新法律要求,包括《投资法》、《创造就业法(Omnibus Law)》以及在线单一窗口(OSS-RBA)系统的规定。我们的目标很明确:让您的企业在法律框架下稳健发展,使您能专注于业务增长,而无须担忧潜在法律风险。

进口规则与配额的专业导航
某些商品进口至印尼——例如光伏支架(solar mounting structure)——常常会面临配额限制或需取得相关部委的技术性推荐。皇后律师事务所在协助外国投资者准确确认产品的《协调制度商品编码》(HS Code)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这为何重要?因为 HS Code 的准确性决定了进口关税税率、税务待遇,以及您的产品是受限还是可自由进入印尼市场。我们的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的法规研究、与印尼海关总局的直接沟通,以及在获取相关部委(如工业部、能源与矿产资源部 ESDM)技术推荐方面的法律支持。

快速、安全的 PPN 退税策略
外商独资公司在印尼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管理进口及本地交易中的 PPN 退税。皇后律师事务所的税务专家精通最新法规下的退税程序,尤其是《财政部长条例》第 209/PMK.03/2021 号。我们确保您能够合法、安全、最大化地获得退税。
我们的服务包括:

  • 协助准备完整、准确的税务文件;

  • 确保 PPN 纳税申报(SPT Masa PPN)的及时提交;

  • 高效管理通过税务总局电子系统办理的退税手续;

  • 帮助您避免因违规或疏漏而导致的税务稽查及行政处罚。

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皇后律师事务所不仅在公司设立阶段为您提供服务,我们更是您长期的战略伙伴。我们提供定期法律审计、扩张规划的战略咨询,以及应对动态监管变化的法律指导。
我们深信,在印尼的投资成功不仅依赖于资本规模或产品质量,更取决于自始即具备正确的法律与财务战略。

与皇后律师事务所合作:您事业成功的第一步
我们理解每一项业务都独一无二。因此,我们提供个性化、快速响应、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服务。不要让复杂的法规与税务问题成为您在印尼发展的障碍。
立即联系我们,享受免费的初步咨询。我们的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分析与初步建议,帮助您自信而合法地作出商业决策。
有皇后律师事务所的支持,您在印尼的投资将不再仅是一个机遇,而是一个必然的成功。

从 PT U 案例中学习:如何逃离印尼期货投资陷阱

近年来,印尼社会越来越熟悉“期货”或“期货交易”这一概念。有人把它视为现代化的投资工具,也有人觉得这是通往财富的捷径。不少人第一次听说期货,是从朋友的推销或社交媒体广告而来。

然而,在光鲜诱人的表象背后,隐藏着许多苦涩的故事。其中之一便是 PT U 案例——这是一家曾经合法运营的期货经纪公司,但最终被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督机构(Bappebti)吊销许可并进入清算程序。许多投资者感觉受骗,失去了存款,甚至因资金消失而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本文并非意在抹黑任何人,而是希望通过 PT U 案例来提醒公众:期货是什么,如何保护自己免受风险,以及如果已经成为受害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什么是期货?为何高风险?

简单来说,期货是一种合约,约定未来买卖某种商品或金融工具,但价格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在印尼,期货受 1997年第32号《商品期货交易法》 及其修正的 2011年第10号法 规范。

Bappebti 是负责监督的主管机关,地位类似于金融领域的 OJK。期货经纪公司必须在 Bappebti 注册并取得正式许可。

然而,必须明确:期货不是储蓄,不是定期存款,也不是保本型投资。它是一种 高风险高收益(high risk high return) 工具。意味着有获利的可能,但亏损的概率也很大。因此,任何承诺“固定回报”或“稳赚不赔”的说法,都是错误甚至危险的信号。

PT U 案例的启示

PT U 的案例带来深刻警示。许多客户并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存入资金,而是转账至某些个人账户或所谓“收益更高”的私下安排。大部分客户也未签署 Bappebti 要求的标准合同文件。

结果,当 PT U 进入清算程序时,许多客户不被承认为合法客户。他们的索赔被驳回,因为按照法律,只有进入 官方分离账户(segregated account) 的资金才受到保护。

什么是分离账户?根据 Bappebti 2018年第5号条例,每位客户必须拥有单独账户(segregated account),客户资金不得与公司运营资金混同。其原理类似于托管账户(escrow account):资金只能用于合法且有记录的交易。

遗憾的是,部分民众的无知被利用。最终,当公司倒闭,存入非正规账户的资金在系统中被视为不存在。

客户可能面临的真实风险

PT U 案例揭示了几种严重风险:

  1. 失去索赔权利
    未进入分离账户的资金不被承认。即使有转账凭证,法律地位也很弱。

  2. 资金全额损失
    许多受害者损失了全部本金,而这些资金往往是多年积蓄。

  3. 难以追究管理层责任
    缺乏正式文件时,诉诸法院十分困难。私人转账凭证通常不被视为充分证据。

  4. 心理创伤
    许多受害者从此不敢再投资,甚至因被骗而产生精神问题。

如何保护自己?

避免陷入陷阱,公众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 核实合法性
    一定要在 Bappebti 官方网站查询公司是否注册、持牌,而非仅凭宣传册或推荐。

  • 使用分离账户
    切勿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要求开设并使用以自己名义设立的分离账户。

  • 签署标准合同
    根据 Bappebti 2020年第4号条例,每位客户必须签署标准合同,这是发生纠纷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 警惕固定收益承诺
    期货是投机性工具,凡承诺“稳赚”均属危险信号。

  • 及时举报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 Bappebti 或警方举报。

公共教育是最强防线

仅靠法律保护还不够,如果公众缺乏风险意识,仍会重蹈覆辙。因此,加强金融教育十分重要:

  1. 从小培养金融素养
    让公众明白投资不同于储蓄,投资必然伴随风险。

  2. 监管机构加强宣传
    Bappebti 不仅要公布合法公司名单,还应积极普及常见骗局模式。

  3. 产品信息透明
    经纪公司应以通俗语言说明风险,而非堆砌技术术语。

  4. 与学界和律师合作
    大学、律所和行业协会可以共同编写公众教育教材。

  5. 预警系统
    印尼可借鉴其他国家,设立“问题企业预警名单”,提醒公众警惕。

通过持续教育,公众不仅能更理性地选择投资,还能抵御诱骗。

如果已经成为受害者,可以做什么?

即便已经蒙受损失,仍有法律途径可尝试,尽管不一定轻松:

  1. 民事侵权之诉(PMH)
    依据《民法典》第1365条,如能证明公司管理层存在过失或违法行为,客户可要求赔偿。

  2. 滥用情势之诉
    在部分案件中,法官会考虑客户因无知被利用,构成滥用情势。但实践中证明难度较大。

  3. 刑事举报
    如有诈骗或侵占嫌疑,可依据《刑法典》第378条(诈骗)或第372条(侵占)报案。

  4. 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若受害人数众多,可以集体提起诉讼,以增强法律地位。

虽然这些方式未必能保证资金追回,但采取法律行动有助于制止违法者逍遥法外。

PT U 案例的反思

PT U 案例反映出双重现实:一方面,法规其实相对完善,例如分离账户的强制要求和 Bappebti 的监管;另一方面,公众纪律性不足,仍容易被虚假承诺所诱惑。

因此,PT U 应当成为警示:我们不能只责怪监管机构或企业,投资者自身也有责任做到谨慎、理性、遵守程序。

结语

期货交易在印尼是合法的投资方式。但合法并不等于无风险。若缺乏纪律和防范意识,风险甚至可能致命。

从 PT U 案例中,我们得到三点重要教训:

  1. 预防胜于补救
    不要轻信甜言蜜语,务必核实合法性并使用分离账户。

  2. 加强公众教育
    只有具备良好的金融素养,公众才能抵御骗局。

  3. 积极维权
    一旦受害,不应沉默,应通过 PMH 诉讼、滥用情势之诉、刑事举报或集体诉讼等途径维权。

只要有正确认知,PT U 案例就能转化为宝贵经验,帮助印尼乃至国际社会在未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期货交易不必被恐惧,但绝不能沦为陷阱。关键在于法律纪律与公众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