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将对电子商务行为征税

印尼政府考虑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征税。 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商和服务提供商将从2019年4月1日开始缴纳所得税或增值税。

2018年12月31号颁布的”2018年财政部长关于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的贸易交易税务处理的第210号条例”对上述决定做了规定。除了优化税收外,印尼政府希望通过该条例加强贸易业务之间的平等。

皇后律师事务所于周日(2019年1月20日)一些演员,协会成员和观察员等做了咨询。 该规则被认为可以为不通过营销页面销售的交易企业提供公平机会。

在印尼,财政部长通过管理税收程序来促进政府统筹,并鼓励电子商务行为者遵守规则,以便与传统的商业行为者建立公正和公平的商业氛围。 因此,政府没有对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增加新的税收类型或提高税率。

电子商务的交易商和服务提供商需要支付营业额0.5%的最终所得税(PPh)。 最终所得税适用于一年营业额低于48亿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220万)的贸易商和服务提供商。 对于那些年营业额超过48亿印尼盾的贸易商和服务提供商需要支付10%的增值税(PPN)。

电子商务交易商和服务提供商还需要通过电子商务媒体平台提交税收发票和相关税收报告。 所有这些资料,将由电子商务媒体平台报告给税务总局。

印尼境内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不会从平台卖家那里收取所得税和增值税。 只不过,所有的卖家都必须拥有税务登记号(NPWP)并报告交易的概况。 印度尼西亚的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包括Tokopedia,Bukalapak,Blibli.com,Lazada,Elevenia,Shopee和Zalora。

平等
皇后律师事务所的安妮律师认为,该法规强调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的企业也被征税,这就照顾了那些没有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业行为的线下交易商,维护了他们和线上交易商进行公平竞争的权利,这一切都体现了印尼法律中的核心价值观——平等。

根据电子商务行业的观察员和信息学领域的首席执行官Kun Arif Cahyantoro的说法,自2010年以来,传统网络已经出现零售交易变化的模式,因此对电子商务交易征税更多的是与征税程序有关,而不是增加新的税种。

根据印度尼西亚税收分析中心(CITA)执行主任Yustinus Prastowo的说法,快速增长的数字经济领域开辟了潜在的税收收入来源。 Yustinus说:“税收收入的潜力不是来自增值税,因为增值税难以被分类。 虽然与今年的2000万亿印尼盾(约合9100亿人民币)的税收收入目标相比,潜力并不显着,但税收范围可能非常广泛。”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是该政策成功实施的中坚力量。 因为,他们的任务是确保商家或服务提供商在注册销售之前已经拥有税务登记号(NPWP)。

政府设定了2019年国家预算中2,165.1万亿印尼盾(约合9840亿人民币)的收入目标,其中包括1,786.4万亿卢比(约合8200亿人民币)的税收收入。据估计,要想达到今年的税收目标,印尼政府需要有20%的税收收入增长。

 

by 管悦

佐科政府的法律执行发展缓慢

印尼加查马达大学反腐败研究中心的成员Zaenal Arifin Mochtar表示,在佐科总统统治的四年时,印尼的执法部门发展情况缓慢。

这是他在周三(2019年1月9日)Kompas电视台播出的一档节目中接受采访时所表达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佐科总统管理的四年内,法律发展的确相对缓慢。诚然,也有很多突破,同时有很多的目标也已经完成。但就像在跑步机上跑步一样,出汗很多,但位置依然没有改变。”Zaenal说。 他举了一个例子,政府的努力没有显示出达到在处理腐败案件的执法人员的保护方面的预期结果。

Zaenal说,从一开始,贪污腐败委员会(KPK)的雇员就有着安全隐患。

国际特赦组织印度尼西亚执行主任Usman Hamid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政府在处理“KPK调查人员Novel Baswedan被泼硫酸”案件上表现得过于软弱。

因此,他对昨天在KPK副主席Laode M. Syarif的住所发生的爆炸案并不感到意外。

“在对Novel Baswedan的攻击前,曾有过对反腐败活动家的攻击。或者是此前针对KPK调查员和KPK专员的恐怖袭击。如果这些案件从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必然的。”Usman说。

在笔者看来,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最后防线,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法律,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印尼,贪污腐败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大问题,这是由很多原因所决定的,比如耗费巨资的选举制度,或者是政府官员对未来生活的忧虑。打击贪污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对执法人员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会坚定他们的信心,在反腐败的斗争中能够毫无后顾之忧地同腐败分子战斗下去。

 

 

来自北京的珍贵书法

2018年7月12日,皇后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一份来自中国北京的珍贵礼物——一张写有“大展鸿图”四个字的墨宝。

这张墨宝,出自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集团军宣传处处长傅乐平之手。作为皇后律师事务所的老朋友,傅处长听说事务所在印尼的万隆开设了新的办公室,感到由衷的高兴,特地从北京寄来了这份珍贵的书法作品。

老一辈的期望,鞭策着我们这些年轻人勇往直前、披荆斩棘,把老一辈的优良革命传统继续发扬光大,并传承给千千万万的华夏儿女。

关于印尼的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即准夫妻就其未来婚姻达成的协议,内容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协定,只要它与法律不冲突即可。

根据印尼民法专家Wirjono Prodjodikoro的说法,婚前协议一词被定义为两方之间财富财产的法律关系,其中一方承诺或被要求承诺做某事,而另一方有权要求执行协议。婚前协议的目的是保护每个新娘和新郎的资产,使各方能够确定其各自的资产。

一般而言,婚前协议是为了分离双方拥有的资产和债务,但在制定婚前协议时,不仅是为了分离资产,许多夫妇在婚姻协议中提出了利益问题。 例如,仍然允许追求自己的爱好或收集奢侈品。 夫妻可以相互监督和提醒,以使家庭共有财产不受打扰。

原则上,当事人在“印尼民法典”关于资产合并的规则以外自由决定婚姻协议的内容,但依然有以下限制:

  1. 该协议不得与关于公共秩序契约规定的风化和法律问题相冲突(“印尼民法典”第139条)。
  2. 在协议中,不得违背以下规定:
    a. 由丈夫的权力产生的权利:例如确定家庭的居住地或丈夫管理婚姻共有资产的权利。
    b. 父母的权力所产生的权利:例如管理子女的财富或子女教育的权利。
    c. 法律确定的在世时间最长的一方的权利: 例如作为监护人或任命监护人(“印尼民法典”第140条)。
  3. 不得做出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承诺(“印尼民法典”第141条)。
  4. 不得承诺一方必须支付的债务份额超过其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印尼民法典”第142条)。
  5. 不得承诺他们的婚姻将受到外国法律的管辖(“印尼民法典”第143条)。

 

男子代购奢侈品逃税74万被诉 表盒分离防被查

携带名表、名包等大量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入境,须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缴纳关税,这想必无人不知。然而男子应某采取手戴怀揣、表盒分离的手段,企图逃税,结果被海关关员当场发现。事后经计核,应某所偷逃的关税高达74万余元。昨天,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应某在北京市四中院受审。

偷逃关税被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应某乘坐航班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于6月18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对其检查时,查获了其行李箱内及随身携带的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经海关计核,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携带货物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应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挣代购费4000元

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某没有提出异议。应某称,事发时他与儿子一起回国探亲。对于其走私的货物,应某说其带了5块理查德米勒、艾美、欧米茄和天梭等品牌的手表。其中仅一块理查德米勒手表的价格就达到了16万欧元,而另一块欧米茄手表也有13万欧元。“一块理查德米勒的手表和一块艾美的手表,我是有偿代购的,总共挣了4000元。”

除了手表,应某还携带了大量名牌化妆品、宝格丽项链、LV包等奢侈品入境。而这三大箱物品,应某自称是帮别人带回国的。携带价值如此巨大的物品入境却未申报,对于自己的行为应某也知道携带超过一定价值的物品入境要申报,但为了逃税才没走申报通道。

表盒分离防被查

事发时,应某下了飞机打算走出机场,在过关时海关人员对其进行了开箱检查,发现箱子里有数个空表盒。原来在过关前,应某将所有手表取出戴在身上和放在兜里。应某称,此举一是防止被偷,二是防止被查。应某称,他并非以代购为生。“我在国内经营两家KTV和一家宾馆,在外国也开了一家KTV。”

根据海关关员的证言显示,关员在开箱对应某进行检查时,看到箱子里的空表盒便怀疑其存在走私行为。因为根据以往经验,将表盒分开是携带物品入境时藏匿行为的典型表现之一,遂对应某进行了询问。

鉴于应某具有自首行为,因此公诉人表示,建议法院判处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适用缓刑。

对于自己走私货物的行为,应某表示是其法律意识淡薄,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最后陈述时应某表示非常后悔,以后肯定不会犯类似的错误。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本案。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法院/供图

皇后律所受邀参加国家研讨会

2018年8月25日,Eni Oktaviani律师和管悦法律顾问,被邀请参加在Suryakancana大学举办的“关于全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如何做出更加公正、清廉和权威的判决”的国家研讨会。

同时出席该研讨会的,还有印尼最高法院副院长Muhammad Syarifuddin博士和大法官Dudu Duswara Machmudin博士。

会上,大家充分听取了两位大法官关于建立更加公正廉洁的法院体系的建议,并展开了积极的讨论。两位大法官妙语连珠,频频获得了在场观众的热情掌声。

会后,管悦和Eni Oktaviani接受了电视台的独家专访。对于印尼司法体系的建设,两位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所有印尼从业律师必须在电子法庭系统注册登记

本月20日,印尼最高法院颁布新规定,所有印尼从业律师必须通过E-Court进行实名注册和登记。没有E-Court账号的律师将不能在印尼的各个法院参与案件审理和辩护。这就保证了律师的资料能够在全印尼的法院共享,并且确保了律师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般法院总干事Herri Swantoro,宗教法庭总干事Aco Nur,以及军事司法干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少校Mulyono一起出席了由印尼律师协会发起的合作。

根据最高法院2018年第3号规定,相关政策如下:

第4条
….
(3)作为拥护者的注册用户的要求是:
a. 身份证
b. 律师会员卡
c. 高等法院宣誓就职的纪要

第6条
….
(2)最高法院有权拒绝无法核实的注册用户的注册。

尽管并非所有法院都实施了电子法庭,但总干事Badilum Herri Swantoro告诉皇后律所,最高法院的目标是所有地区法院、宗教法院和州行政法院准备在2018年9月全面使用电子法庭系统。

“最高法院院长的目标是9月准备就绪,”Herri在采访中表示表示。

Herri解释说,在电子法庭系统中注册是律师在审判中代表其客户作为法律顾问的绝对要求。 “如果你没有注册,你就无法进入系统,在高等法院进行核实,”他说。

印尼律师协会主席Juniver Girsang对印度尼西亚律师行业未来的电子法庭系统表示欢迎。 “这很好。这样就再也没有非法的律师了,“他在活动中说。

根据Juniver的说法,该法规规定律师实际上有一份宣誓报告并加入律师组织。 “拥有一个帐户的要求是宣誓的宣誓书和律师卡,如果没有这两样,就不能注册。所以律师必须进入一个律师组织。如果没有注册就无法上庭,“他告诉皇后律所。

印尼律师协会的副主席Harry Ponto也说了同样的话。Harry认为,电子法庭系统也将有助于提高律师专业的质量。 “它将把所有的律师联合起来,”他在接受皇后律所采访时说。

他说,电子法院系统已经在十几年前在新加坡实施。由于电子法庭在全球范围内并不陌生,因此Harry希望律师们支持推动这项技术的发展,以提高执法质量。包括提倡专业素质的提高。

“对于那些一直在捣乱的、进行虚假宣誓的律师,必须马上停止这种行为,因为这样就意味着犯罪,将会被逮捕并取消律师资格,”他说。

自从2018年7月13日在Balipapan正式启动以来,最高法院宣布,有31个地区法院,9个宗教法院和6个行政法院已经在使用电子法庭。

皇后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和印尼律师协会的号召,所有旗下律师已经完成电子法庭系统的注册和实名登记。

马云以个人身份受邀担任印尼政府顾问

中国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创办人马云同意担任印度尼西亚政府的电子商务顾问,协助佐科政府推动印尼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据《雅加达邮报》报道,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达尔敏和信息与资讯科技部长鲁迪安塔拉周二到访北京,代表印尼政府向马云递交正式邀函,请他担任印尼政府顾问。马云经接受了邀请,将为印尼政府刚成立的电商指导委员会提供咨询。

印尼电商指导委员会上月由佐科下令成立,达尔敏是委员会主席,成员包括财政部长、央行行长以及总统幕僚长等人,几乎包含了印尼所有的经济实权部门。

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为印尼的数码经济发展提供路线图,涵盖物流、资金、保障消费者权益、通信基础设施、税收、教育和网络安全等各方各面。

印尼电子商务和服务市场持续扩张,凸显了该国人口的收入与财富的增加潜力,可是这却对印尼国库没有多大的贡献,也对现有的商业服务带来冲击,令佐科政府深受困扰。

在马云接受充当顾问之后,鲁迪安塔拉发表声明说:“马云表明,他并非以中国企业的名义来担任顾问,而是以个人身份来协助发展印尼这方面的生态环境,好让微型和中小企业,即使是住在郊区和村庄的人,都可以借助科技发展而获得额外的经济价值。”

印尼政府和马云一致同意,信息与资讯技术基础设施和支付系统对印尼未来发展极为重要。鲁迪安塔拉说:“目前约有1亿7500万名印尼人拥有至少一台手机,我们必须利用这个‘管道’取得一个突破口。”印尼总人口约有2.5亿。

据了解,佐科去年9月到杭州出席20国集团峰会期间,走访了阿里巴巴西溪园区,与马云会面时向他表达了要发展印尼电商的计划,希望印尼的5600万中小型企业能够进军国际市场。他邀请马云担任顾问。据报道,两个月后马来西亚政府也向马云提出了类似的邀请,令他感到为难。

阿里巴巴集团早已看准东南亚电子商务市场的潜在增长,至今已注入了数十亿美元的投资。今年6月,该集团收购了东南亚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Lazada,该公司经营印尼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刚在上周,阿里巴巴集团又宣布,对Lazada在印尼的最大竞争者Tokopedia投资11亿美元(约15亿新元)。

随着印尼年轻的人口积极转向移动互联网和线上交易,预料印尼电子商务未来十年会蓬勃发展。

根据谷歌和新加坡投资公司淡马锡控股的预测,印尼电子商务市场到了2025年可达460亿美元,比2015年的17亿美元多出27倍。

然而,到目前为止,印尼的电子商务收益极少流入国库。与这同时,长久以来一直是印尼税收支柱的传统零售商却因为电子商务崛起而面对新挑战,导致收入大幅度减少。

印尼财政部长慕燕妮本周一透露,税务局正在针对电子商务制定税务系统。

她指出,由于在电子商务市场,买家和卖家可能处在不同地区,而不同地区对于特定商品的税收可能不同,这让税务局在处理电子商务税收时极为头痛。“对于数码业务,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追踪,而是该如何制定一个动态税制。”

电商法草案将迎四审 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核心提示:作为一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在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保证押金退还……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的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草案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有委员指出,电子商务领域还存在的刷单炒作、删除差评等行为,还有委员认为草案中有关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还较为薄弱,需进一步强化维权制度设计。三审后,电商法草案还将迎来“四审”。业内指出,目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应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通过立法编织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网,从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委员建议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在“6·18”大促的第二天,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实际上,这部2013年12月启动立法进程、2016年12月一审、2017年10月二审、今年6月19日提交三审的法律草案的变化本身,即见证了启动立法以来电子商务发展的日新月异。

作为一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在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保证押金退还……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的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草案已解决或回应部分社会热点问题。

草案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此,杜玉波委员表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进一步加强,建议增加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特殊限制规定。草案三审稿对个人信息保护已进行了修改,但总体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和制约机制,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下功夫,尤其是在公民维权、起诉、索赔等制度设计方面,应该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企业是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在网上明码标价叫卖个人信息,以及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精准诈骗,令人不寒而栗。大量司法案例表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特别是企业已经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灾区。此前,有媒体在调查发现,多家外卖平台存在用户信息泄露问题,用户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均被标价买卖,有的信息售价甚至不足0.1元。更为恶劣的是,电话销售群、网络运营公司、商家及骑手均参与其中。

近年来,社交电商分享砍价模式蔓延,据《华商报》报道,一些市民在参与后也遭遇到个人信息泄漏的烦恼。

“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商务活动新模式,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建议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他指出,立法应该针对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信息安全问题作出规定,以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监督和审计机制,通过立法编织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