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跨国离婚诉讼

皇后律师事务所作为印尼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所受理的案件种类繁多,包括商业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等。其中,有一类案件近年来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就是跨国离婚诉讼。而在该类案件中,又以外国女性针对印尼男性进行的离婚起诉居多。离婚的理由千差万别,当然,这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不予讨论。我主要探讨一下关于外国女性针对印尼男性发起的离婚诉讼的一些法律问题。

对于这类案件进行的诉讼,主要的诉求包括三点,即: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

1. 离婚。

根据印尼婚姻法第一条规定:
“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作为夫妻之间的生理和心理的纽带,目的是在信仰独一的真主的基础上形成幸福而永恒的家庭。”

婚姻是神圣的,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重要因素。更何况对于跨国婚姻中的女性来说,女性放弃自己的祖国和家人,选择跟随男性居住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然而,如果一段婚姻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再延续的时候,离婚也许会给双方都带来新的转机。

根据印尼婚姻法第39条规定:
“夫妻之间不断发生争吵和争斗,没有希望继续和睦地生活在家庭中。”

也就是说,只要婚姻无法再维系幸福,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离婚的理由可以是任何理由,只要是与事实相符并在今后的庭审当中可以针对这一理由给出合法的证据和证人即可。

2. 孩子抚养权。

对于穆斯林来说,根据伊斯兰法第105条:
“如果离婚:
(1)母亲的权利是照顾尚未出生或未满12岁的孩子。
(2)已满12岁的孩子,将由孩子在父母之间进行选择,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3)赡养费由父亲负担。”

对于非穆斯林来说,根据印尼最高法院第102 K/Sip/1973号判决:
“根据有关儿童监护权的判例,亲生母亲应被优先考虑,特别是对于年幼的孩子,因为必须以孩子的利益为准,除非证明母亲没有照顾孩子的能力。”

根据印尼最高法院第126 K/Pdt/2001号判决:
“如果离婚,应将未适龄的孩子留给与孩子最亲近的人,即母亲。”

所以,对于未满12周岁的孩子来说,抚养权会自动判给女方。但是,如果女方有不良嗜好致使法官认为女方没有正确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将会有很大可能被判给父亲。这一点我们要提醒所有外国女性引起足够的重视。印尼是一个穆斯林国家,法官对于女性酗酒、赌博、抽烟等行为深恶痛绝。如果女方存在上述不良嗜好且男方持有足够的证据和证人,那么对于我们争夺孩子抚养权将会产生很大的阻碍

3. 共同财产分割。

印尼婚姻法第53条将婚姻中的财产分为三类:
“婚前财产,即丈夫或妻子在结婚前获得的财产。每个人都有权对其婚前财产进行支配。
丈夫或妻子通过继承或结婚赠予获得的财产。此财产的权利完全取决于丈夫或妻子自己。
共同财产,即在婚姻中获得的财产。”

共同财产是丈夫和妻子的共有财产,即使工作的只有丈夫或妻子。关于共同财产形成的时间,通常是根据合理性而不是实际形成时​​间来确定。原则上,必须公平地分配共同财产,以免在丈夫的权利和妻子的权利之间造成不公。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或者抚养孩子的负担很重且另一方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赡养费,那么共同财产的分配会更加倾向于没有过错或者必须抚养孩子的一方。毕竟,正义并不等同于公平。

离婚作为一段婚姻的终结,伤害的不仅仅是两个当事人,同时也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任何人在做出离婚决定前,都应该慎重考虑。当然,如果仅仅是为了孩子而选择继续维系一段本就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婚姻,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夫妻间不断地争吵只会让孩子受到持续的伤害。

当您做出离婚决定之后,请联系皇后律师事务所,不管什么样的困境,我们都会和您一起面对。

中雅加达地方法院庭审

新冠疫情已经持续了一年多,这场疫情给全世界造成了重创。在印尼政府施行的“大规模社交限制”政策下,印尼各界的所有正常活动都受到了影响,这也包括法律界对于案件的处理速度。这主要是因为在疫情期间,大量法官、司法常务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等感染新冠病毒,导致许多法院不得不暂时关闭。

但是,无论印尼的新冠疫情如何,我们作为皇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律顾问,都将一如既往地提供最好的服务。2021年1月28日,在经历一年的努力后,中国北京某能源公司诉印尼雅加达某矿业公司的案件在中雅加达地方法院重新开庭。即使新冠疫情依然没有得到缓解,我们依然会为客户奋斗在法律的第一线。

在此,由于很多法律事务无法像通常预计的那样顺利进行,皇后律师事务所在此向所有的客户和合作伙伴表示真诚的道歉。同时也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渡过难关。

对一个人的刑事处罚=对整个家庭的惩罚

提醒所有将要、正在或打算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都必须记住,在家里还有等着您归来的亲人、父母、子女和妻子。一旦您受到刑事处罚,承担惩罚的不仅是您一个人,还包括您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在法律上,您必须为您所做过的事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您被关进监狱,您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将为此承受不必要的连带惩罚,这种惩罚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很多时候,他们因为担心您,而不得不放弃舒适的生活,削减口粮和家庭开支,甚至还不惜欠下债务,以便可以将食物和其它生活必需品送入监狱,只是为了让您在监狱里少受点苦。

作为处理刑事辩护的律师,我们必须经常前往监狱和当事人见面。我们经常看到年迈的母亲,提着要送进监狱的食物,徘徊在探监队列中。还有很多妇女带着蹒跚学步的孩子,脸带悲伤地坐在椅子上等着见到她们的丈夫。她们对关在监狱中的丈夫的状况感到担忧,而无辜的孩子们仍在嬉戏玩耍,不知道他们的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对于外国籍罪犯来说,家人需要筹钱购买机票,千里迢迢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哪怕相隔千山万水,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要看望的不是一个罪犯,只是一个他们的亲人。

远离各种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因为那是爱护和保护家人的最佳方法。

关于商务合同

制作商务合同的目的

制定可以提供法律约束力并为参与商业交易的各方提供法律确定性的合同。

贸易交易的类型日益多样化,并且具有跨国性质。

对非法律问题的见解非常重要,这可能会影响业务交易的成功并满足各方的合理期望。

良好的商务合同

好的商务合同编撰者必须具备了解商业交易目的和目标的意志和能力。

只有合同编撰人员能够理解以下内容,才能起草一份好的商务合同:

  • 商业意识 / commercial awareness;
  • 了解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以及其它的非法律因素;
  • 了解法律法规, 和
  • 能够使用对用户友好的法律语言。

结论

作为良好的合同编撰者,在准备商业合同时,至少必须:

试图理解这些商业交易的利益/特性/特征,并将它们带入法律思想领域,然后再将它们重新带回到商业领域,即以商业合同的形式再次呈现

换句话说,将商业交易转换为“合同法”的概念

受启发于: Bayu Seto Hardjowahono博士 和 Ignatius Denny Lesmana

印尼新常态下的法律服务

请所有皇后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注意,由于新冠病毒疫情越发严重,皇后律所决定暂时仅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我们对无法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深表歉意,我们必须通过保持社交距离来执行印尼政府颁布的健康协议。

当然,例如违约、非法行为、税务纠纷、破产、订立和审查合同、犯罪、法律咨询等案件仍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渠道进行办理,并且如有必要,我们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上述法律服务将于2020年9月8日生效,直到新冠病毒疫情有所缓解。因此,我们发布此通知。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皇后律师事务所的信任,请保持您的健康,并继续执行政府建议的健康协议。

跨国婚姻中的婚前协议

我们的许多客户,特别是将要或已经与印尼人结婚的外国人,向我们询问他们结婚前是否必须签订婚前协议,婚前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因此,我们将首先讨论“婚前协议”,即《印度尼西亚关于婚姻的1974年第1号法律》(以下简称《婚姻法》)第29条第1款中规定的婚前协议,其中规定:“在婚姻举行之时或之前,具有共同协议的当事方可以提交经婚姻登记官合法化的书面协议,其内容也适用于所涉及的第三方。”

婚前协议包含财产分离协议,对于外国人而言,婚前协议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不动产,例如土地、房屋、商店、办公楼、公寓和其他外国人不能拥有的财产。《印度尼西亚关于农业原则基本规则的1960年第5号法律》(以下简称《1960/5号法律》)第26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不能拥有财产权,禁止将财产权转让给外国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该原则强调,外国人不能在印度尼西亚拥有土地,只有印度尼西亚公民才能在印度尼西亚拥有土地。同时,《婚姻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在结婚时双方的财产将自动成为共同财产,具体叙述如下:“婚姻期间获得的资产即为共同资产。” 因此,所有以动产和不动产形式存在的资产将自动成为共同资产。但是,再次回到《1960/5号法律》第26条第2款,即外国人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因此印度尼西亚不同国籍的夫妻必须签订婚前协议,将其财产分开,特别是不动产,以便印度尼西亚籍的丈夫或妻子可以购买土地、房屋、商店、办公楼、公寓和其它形式的不动产。

那什么时候应该签订婚前协议呢? 该协议应在结婚之前签署,并在结婚时进行注册。

但是,如果不同国籍的一对夫妇在结婚前后没有签订婚前协议,该怎么办? 关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编号:69 / PUU-13 / 2015的决定:“可以在缔结(结婚)之前或在婚姻契约达成后订立婚姻协议,并且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提交经婚姻登记官或公证人合法化的书面协议,在此之后,只要涉及第三方,内容也适用于第三方。 “ 而且《婚姻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在结婚之前或之后经双方同意,可以提交经婚姻登记官合法化的书面协议,其内容也适用于所涉及的第三方。”

因此,婚前协议(婚姻协议)可以在结婚后进行签署,与结婚前签署的婚前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皇后律所成员获得“破产接管人和破产管理人许可证”

祝贺皇后律师事务所的伊尔凡·迪士尼扎尔律师获得了“破产接管人和破产管理人许可证”。

破产接管人是法院指定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根据破产法在法官的监督下管理和清算破产债务人的资产。

破产管理人是居住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的机构或个人,他们具有特殊的专业知识,可以管理债务人的资产以延迟偿还债务。

关于税务纠纷

税务纠纷的出现

印度尼西亚2002年第14号关于税务法庭的一般解释,在第一段指出:

“实施不符合《税收法》的征税活动将对纳税人群体造成不公,从而可能导致纳税人与授权官员之间发生税务纠纷。”

税务纠纷

《 税务法庭法》第1条第5款对税务纠纷提供了正式的理解,具体如下:

“税务纠纷是指在纳税人或税收担保人与授权官员之间,可根据税收法律和法规向税务法院提起诉讼或上诉的税收争议,包括针对依据《强制税收法》实施征税的诉讼”。

上诉还是诉讼?

  • 上诉
    上诉是指纳税人或税收担保人针对可根据适用税法提出上诉的决定而采取的法律补救措施。
  • 诉讼
    诉讼是指纳税人或税收担保人可以执行的法律补救措施,以实施税收征管或根据适用的税收法律可以提起诉讼的决定。

解决纠纷的程序

  • 异议解决程序由税务机关执行:
    中央税由税务总局处理
    关税由海关总署处理
    地方税由有关地区政府处理
  • 上诉和诉讼解决程序由税务法庭执行。

印尼推迟偿还债务和破产中的和解

和解原则

破产法制度中的“和解机构”和债务偿还义务的推迟是司法委员会坚持的各项原则的体现,同时也成为司法委员会中最重要的机构;

所讨论的原则是“平衡原则”,即在延迟偿还债务和破产义务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之间的平衡;

业务连续性going concern的原则对于直接或间接地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雇员、供应商和其他方的业务非常重要;

透明与正义原则是和解进程中的关键原则。

可提交和解申请的有关方

  1. 债务人,申请推迟偿还债务的义务时(voluntary petition)。 债务人预测,将来由于某些原因将无法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
  2. 债务人,当被宣布可推迟偿还债务时;
  3. 债务人,当被宣布破产时;
  4. 破产清算律师,当债务人被宣布破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