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问题、预防和解决

皇后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土地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案件的特点各不相同,以下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些土地纠纷的问题:

  1. 印尼政府缺乏有序的土地管理。很多案件中,一块土地会拥有属于不同所有者的多张证书;
  2. 有些公证人、土地契约制定官员(PPAT)、临时土地契约制定官员(PPATS)和街道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时不够谨慎。在签订土地买卖契约时,公证人、土地契约制定官员(PPAT)、临时土地契约制定官员(PPATS)和街道负责人并没有首先在国家土地局检查待交易土地的状态,致使在土地买卖协议已经签署后,国家土地局却因为该土地处于争议状态而不能进行所有权变更;
  3. 存在错误的土地数据,包括土地面积数据错误、土地边界相互重叠等;
  4. 遗产土地在继承后的所有权问题,无论是在土地所有权的分割还是在未破证的土地所有权的交易方面;
  5. 法律法规在横向和纵向上相互重叠,以及法规所管制的实质内容不够详细;
  6. 在地区法院或国家行政法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的人力资源有限,因此土地纠纷案件的解决可能需要数年时间。尽管印尼《最高法院法》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司法必须是快速、简单、低成本的。 但实际上时至今日,该理想并没有实现;
  7. 机构之间权力相互重叠,例如在偏远的欠发达地区,土地纠纷由习惯首领、部落首领或村长解决。

为避免在买卖土地上出现上述争议问题,大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溯源,通常在村委会中能够找到称为 Letter C Desa的文件,其中包含最早到最新的土地所有权的信息;
  2. 向国家土地局(BPN)核对土地权属证明,核对所有人信息,是否存在抵押,或核对土地是否仍处于争议状态;
  3. 在能够肩负责任的公证人、土地契约制定官 (PPAT)、临时土地契约制定官 (PPATS)和街道负责人处签订买卖契约。

但是,如果已经发生了土地纠纷,仍然可以通过地方法院或国家行政法院进行解决。当然,通过刑事方式对土地纠纷进行解决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毕竟土地纠纷也包含了刑事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