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财政部长斯莉•穆丽娅妮最近强调说,印尼经济的增长非来自债务,而是来自外国私人企业的投资。依靠投资她有信心印尼的经济增长率可以达至7%。为了能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政府应在财政领域制定便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对投资放松管制,颁布综合法(Omnibus Law),例如实施减税与奬励政策等,大量吸引外资。 所以尽管会对电子商务税收进行规范,但是其目的是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其中,在税收综合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将对以电子商务形式参与商业活动的所有交易者采取坚决行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计划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
如第14条第1款中所述,将对印尼国内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税收主体的所得收入征收所得税。
对印尼电子商务交易者征收的所得税将遵循《所得税法》中提到的规定。 对印尼国内电子商务交易者征收的增值税将遵循《货物和服务增值税法》和《奢侈品销售税》的规定。
根据“SEA e-Conomy 2019报告”,印尼到2025年有望实现820亿美元的电子商务交易目标。 另一方面,印尼最接近的竞争对手是越南,到2025年,越南的交易额仅为230亿美元。从这个事实来看,印尼政府为追求电子商务税所做的努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意义的,因为税收潜力巨大。 这种潜在的数字税收还可以帮助政府实现税收目标。
同时,这一举措,能够更加规范印尼的电子商务市场,从而更好地吸引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