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有委员指出,电子商务领域还存在的刷单炒作、删除差评等行为,还有委员认为草案中有关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还较为薄弱,需进一步强化维权制度设计。三审后,电商法草案还将迎来“四审”。业内指出,目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应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通过立法编织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网,从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委员建议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在“6·18”大促的第二天,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实际上,这部2013年12月启动立法进程、2016年12月一审、2017年10月二审、今年6月19日提交三审的法律草案的变化本身,即见证了启动立法以来电子商务发展的日新月异。
作为一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在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保证押金退还……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的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草案已解决或回应部分社会热点问题。
草案提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此,杜玉波委员表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进一步加强,建议增加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特殊限制规定。草案三审稿对个人信息保护已进行了修改,但总体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和制约机制,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下功夫,尤其是在公民维权、起诉、索赔等制度设计方面,应该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企业是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在网上明码标价叫卖个人信息,以及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精准诈骗,令人不寒而栗。大量司法案例表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特别是企业已经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灾区。此前,有媒体在调查发现,多家外卖平台存在用户信息泄露问题,用户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均被标价买卖,有的信息售价甚至不足0.1元。更为恶劣的是,电话销售群、网络运营公司、商家及骑手均参与其中。
近年来,社交电商分享砍价模式蔓延,据《华商报》报道,一些市民在参与后也遭遇到个人信息泄漏的烦恼。
“电子商务是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商务活动新模式,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核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建议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安全规范,他指出,立法应该针对当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信息安全问题作出规定,以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监督和审计机制,通过立法编织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网。